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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下焚燒操控面板上的母火發動按鈕。母火作業指示燈亮起10秒鐘以后,承認母火點著。若10秒鐘內母火指示燈熄滅,焚燒操控面板上的焚燒毛病報警蜂鳴響起,此刻闡明焚燒失敗;需等待60秒后手動按下程控器毛病復位按鈕,重新發動母火按鈕。
2.母火點著正常后,操作人員經過焚燒器調查孔承認母火是否點著。承認后按下焚燒器操控面板上的額大火發動按鈕,延時數秒鐘以后,大火作業指示燈亮起后,爐前操作工應緩慢翻開負荷調理球閥,一起按份額加大助燃氣空氣,直至火焰出現主藍加微赤色zui好。
3.大火點著、穩定后,查看主管道的燃氣供氣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。
4.風機發動,進入預吹階段,查看承認設備處于正常狀態。
5.調查燃氣、空氣壓力指示,承認給出焚燒器操作答應指令。
6.按下焚燒操控面板上的焚燒操控按鈕,此刻焚燒操控器進入焚燒開始程序。
7.接下明母火的焚燒使命已完成。操作工應及時封閉面板上的母火按鈕、切斷母火保留大火焚燒。
8.大火焚燒過程中操作工能夠按工藝要求隨時調理火焰(負荷)的巨細。工藝要求需要短時關火時,操作工應翻開母火開關保留母火,然后封閉大火開關。
9.調整燃氣閥、空氣閥門操作手柄,可階段調整,確認焚燒器負荷輸出符合工藝要求。
10.停機操作:暫時停機,首先應封閉大火,然后再封閉焚燒操控開關,zui后封閉停止按鈕。